关于进口报关的小知识!提单上的收货人和报关单上的收货人可以不一致吗?
2025-07-25 来自: 广西润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37
关于进口报关的小知识!提单上的收货人和报关单上的收货人可以不一致吗?
在贸易中,单据的规范填写是外贸人员的一项重要技能,涉及到清关、收汇、出口退税等各个环节,稍有不慎,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今天,探讨一下,提单上的收货人能否与报关单上的收获人不一致?
举个简单的例子:境内企业A与境外企业B签订出口贸易合同,由A将一批产品销售给B,同时,B要求A将产品运至境外的企业C即可。首先,在报关单上,“境外收货人”处应该填写的是贸易合同的签订方,也就是B企业。
其次,在提单上,“收货人(consignee)”处应该填写的是产品实际接收方,也就是企业C。此时,就出现了提单上的收货人和报关单上的收货人不一致的情形。那么,这种情形是合规的吗?
答案:合规。这是一种常见的三方贸易,实际上,合同的签订方B仅是作为中间商而存在,产品最终是被B销往企业C处的,所以提单上的收货人显示C是没有问题的。这时,因为企业业务都是真实的,也有完整的背景证明材料,企业A的出口退税也不受影响。
额外问一个问题:如果A收到的货款不是由B支付的,而是从境外的D企业支付的,这种情况合规吗?
答案:合规。按照外汇管理“谁出口,谁收汇”的原则,只要确认是A出口货物A收取外汇即可,银行那头可以顺利入账。